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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推动全国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开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促进职业教育体制和模式创新,为教育管理部门的决策咨询和基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服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2004-2005年度首次开展科研规划立项工作的基础上,现决定组织进行2006-2007年度科研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系统的职教学会或协会(以下简称“各省区职教学会”)按照如下申报办法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国,择优立项。
   凡我国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热心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各省区职教学会申报课题。
   二、申报课题的相关材料。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办法》;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06-2007年度)》;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评审表》。
   以上材料均可通过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办”,设在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ribbsh.com。
   三、申报人条件。
   1.一般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能够真正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3.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选题要求。
   本年度选题主要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2006-2007年度)》为依据。该《指南》的作用在于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五、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年度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3.课题完成时限为2007年12月31日。
   4.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的,将不予立项。
   5.申报人须使用从“规划项目办”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和受理单位。
   1.各省区职教学会对各基层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选出排名靠前的若干项(最多限报10项)推荐给规划项目办;规划项目办在此基础上组织国家级专家进行复审遴选,最后由中国职教学会学术委员会终审认定。2006-2007年度立项总数为100项左右。
   2.各省区职教学会根据以下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1)申报人资质及其申报表是否合格;
   (2)选题能否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
   (3)申报人科研诚信度及学术水平如何;
   (4)根据综合排名,择优推荐立项。
   3.各省区职教学会完成初审后,需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规划项目办:
   (1)各省区职教学会在推荐立项的课题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省区职教学会印章后,一式报送五份(需附送软盘或发电子邮件到“项目办”)。
   (2)各省区职教学会受理的所有申报课题目录清单,注明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职务职称及所在单位。
   (3)初审后推荐立项的课题目录清单,并按照推荐的优先序号排列。
   七、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
   申报课题每项需交评审费100元,由各省区职教学会先行代收,并可将30%用于初审开支。在向规划项目办报送初审后的课题申报表时,按照送审的课题数量交付到规划项目办。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3、2004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
   九、申报起止日期和结果公布。
   自2006年11月10日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终审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十、立项课题成果的认定与推荐。
   1.项目结题鉴定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聘请专家,并报各省区职教学会与规划项目办确认后进行。经各省区职教学会与规划项目办认可评审合格的课题,将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06-2007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规划项目办将于2008年第一季度组织专家评审出2006-2007年度科研规划课题优秀成果,并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06-2007年度科研规划课题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将定期向教育部职成教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机构,以及有关报刊媒体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规划项目办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内)
   邮编:200032??????? E-mail:ribbsh@gmail.com
   联系电话:(021)64172557? (021)64166635(兼传真)
   联系人:朱桃福、张鸣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办公室
20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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