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
“十四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30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推荐申报7项、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推荐申报3项。
二、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教职员工;青年资助课题主持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撤项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延期或被撤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据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推荐。申报人请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5:00前提交纸质版《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论证活页一式一份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天心北院办公楼4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kyky@126.com(以“院部名称+姓名+课题名称”为文件名),逾期不予受理。
2.经校内评审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员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j1.ping2000.com),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5年2月21日